更新时间:2023.02.11
对拆迁不服的,可以通过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并且当事人要在知道行政机关的拆迁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申请。
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人在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60日内,整理好相关的证件资料以及证据,书写好一份申请书,递给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厚着用口头表述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复议进行决定的具体程序相关规定如下: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若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针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在行政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范围之内。因此如果还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当事人若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除行政复议裁决是终局裁决的以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复议的决定的处理方式:若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若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也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失败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失败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是自当事人应当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失败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复议案件该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将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若是该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则将该复议机关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