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了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形。合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则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使用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3、运用胁迫手
以下类型为可撤销合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以下属于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通常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使用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反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3、利用胁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合同; 4、订立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有下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分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有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背道而驰,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明显不公平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
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 1、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中受损一方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的合同。 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 2、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可撤销合同。 是指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在对方为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甚至有虚假情况存在的合同。在民法中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规定在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对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的情形做出了规定。这种故意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是意思
以下三种类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害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情况之一后一内要求撤销上述合同: 1、重大误解,一方因自身过错对合同背景、目的和内容有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明显不利于自己;
可撤销合同有下列类型: 1、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被合同当事人或第三人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3、被合同当事人或第三人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都有下列类型:存在着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被合同的相对方或第三人胁迫、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时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等。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因合同的某些问题,导致合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一种合同类型,包括以下类型: 1、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2、合同内容有失公平; 3、存在欺诈的合同; 4、一方被胁迫、强迫签订的合同; 5、在一方存在危险、经济困难等情况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合同; 2、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3、被合同当事人或第三人欺诈或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 ②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 ③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