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
离婚诉讼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
法院诉讼离婚,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部门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请。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去法院提起离婚,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的时间;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诉讼离婚的办理流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
被告住所地法院对离婚诉讼案件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一方出走多年,起诉离婚的方法有: 一、确定管辖法院,直接起诉离婚; 二、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三、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或死亡并非对下落不明人员离婚的前提条件,但一旦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
诉讼离婚可以上诉,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提出反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3、须向受理本诉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