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的条件如下: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
离婚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是可以的,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等的。
在法院不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应该到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自己是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去法院起诉离婚一次不是一定可以判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重要的判决依据为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才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结婚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的,则诉讼离婚可以到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存在下列情况,而结婚登记地是原告住所地的,则也可以到结婚登记地法院起诉: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采取强制性
如果是法院通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而不是开庭的,原告可以不去,法院不能开庭审理,对法院以后的开庭审理也不会有影响。 但是,如果是法院通知开庭、调解,而原告不到庭的,法院可按通知时间正常开庭;对于原告经合法传唤不到庭的情况,法院可按原告撤诉处理。
诉讼离婚第一次法院调解原告是不可以不去的,原告未到庭的则无调解基础,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均到场才能进行。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
可以,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