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2000年11月14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审查及刑罚的认定作出相关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交通运输人员,或非运输人员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在明确事故责任的基础上,构成犯罪,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给予处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三人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量刑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行为人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致三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额高于三十万元。 存在上述情形的
交通肇事最高量刑标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最高量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1、再审申请书。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果是律师办理,须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申请人是法人
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案件,移交到法院受理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宣判。《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 (1)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刑事案件。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3)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