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可以算作商标使用证明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且应当报当地工商局备案。经过国家行政机关备案的协议,应当认定其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法: 1、应当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订立书面许可使用合同; 2、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范围等限制条件内,合法且合理的适使用商标,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 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证的方式:首先,由许可双方以许可相关事项达成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许可合同。然后,双方向商标局进行备案。最后,商标局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核准备案,并予以公告。
商标许可人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应该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许可人可以自行办理商标许可合同的登记手续,在前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人可以允许使用其注册商标,可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标明被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商标授权使用又称为商标许可使用,所以商标授权和许可是同样的行为,只是叫法不同。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