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工作日加班的时薪是不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平时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当用人单位安排补休的,
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譬如被批准的计算周期是季度,则在一个季度中,总工作时间为20.83天×3月×8小时=499.9小时,而没有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的限制。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
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
加班费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加班费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4日、5日、6日、7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
“劳动者的超时加班费的计算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加班费;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计算加班费;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
加班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