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继子女是否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产继承比例如下: (1)同一
遗产继承顺位关系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
遗产继承顺位关系是: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能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相应份额遗产的。因为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如果继承的是房屋,在对房产进行过户的时候是需要交纳税费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没有放弃继承等情形的,代位继承必须要履行。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继承遗产房过户应当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继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只要是二者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即可,此时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若是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则没有法定继承权。若是有遗嘱的,则应当按照遗嘱办理。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法定继承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而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故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当然有
如果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是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法定继承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而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故有抚养关系的继子
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法律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