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是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合同终止。但若因用人单位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若劳动者不愿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有履行能力而不续订合同的,应当按照前述标准的二倍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此外还包括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想续签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续订。用人单位不续订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
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协商是否续订。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订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果具有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被依法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等情形的,不需要赔偿,但是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在该单位的工龄每届满一年,单位需补偿其一月的工资。
要看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