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抗辩权的分类如下: 1、抗辩权根据是否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抗辩权根据其行使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暂时抗辩权;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抗辩权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中华人民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 (一)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按其行使效力强弱不同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民法上的抗辩权有三种,分别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针对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2、先履行抗辩权:针对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3、不安抗辩权:针对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但是是先履行一方可以主张的。这三种抗辩权
属于抗辩权的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其他法
抗辩权的特点如下: 1、行使抗辩权以行使请求权为前提;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产生;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的。 辩护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
属于抗辩权的有: (1)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抗辩权是权利人对对方当事人请求的权利。其作用是防止对方请求权的有效性其典型形式包括双重合同中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保证人的检索抗辩权。请求权是法律关系的一方请求他人为某种行为或者不行为的权利。权利人
不安抗辩权的要件有: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不安抗辩权要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
抗辩权可以放弃,抗辩权的特征如下: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五)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要件有: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4、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切实可以履行而先履行义务人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