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
迟延履行利息的特征有: 1、直接性,在执行过程中,对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执行人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迟延履行利息的数额; 2、惩罚性,被执行人拖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所需承担的迟延履行利息是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的利
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确定方式是: 1、对于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生效法律文书中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的方式计算,无规定的,不计算利息; 2、对于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其计算方式为剩余未还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天数。
迟延履行利息的特征有: 1.直接性,在执行过程中,对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执行人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迟延履行利息的数额; 2.惩罚性,被执行人拖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所需承担的迟延履行利息是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的利
计算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利息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且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的,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是一般债务利息,则按照文书的规定来计算,文书没有规定的,不计算;如果是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是未还的欠款×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以二审判决的时间计算的。首先,在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情况下,案件的生效裁判只能是二审裁判,而不可能是一审判决。换言之,从纠纷产生到法院作出生效的二审判决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直处于未确定状态。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计算方式为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债务人未清偿的一般债务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再乘以债务人的迟延履行期间。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