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批准或者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我国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规定是,犯罪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量刑。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 1、如果是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所定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所谓上级部门,其不仅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且亦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
《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或者处理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公共财产、国家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一般法院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人民法院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等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第一,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第二,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