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不算。重婚罪构成条件: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如果当事人已经结婚了,与小三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就会构成重婚罪。小三生孩子,如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涉嫌重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很复杂的,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要有法律重婚或者事实重婚
如果老公跟小三没领结婚证,那就不算,如果领了结婚证,那就是重婚。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可以认定为重婚,也就是老公跟小三没领证,但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其它人都知道并认为他们是夫妻,这就是事实上的重婚,就算他们没领证,也可定义为重婚罪。
和小三生孩子不算重婚。只有有下列两种情形的,才构成重婚: 1.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构成重婚的,如果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丈夫与小三有孩子一般不能告小三。如果只是有孩子,没有共同生活、名义婚姻关系的,不构成重婚罪,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进行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丈夫和小三有孩子的,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丈夫和小三有孩子构成事实重婚,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情形,女方可以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求赔偿。
丈夫与小三有孩子的,在小三没有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是不能告小三的;只能起诉离婚要求丈夫给予赔偿。如果小三明知道丈夫已婚还与之办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告小三构成重婚罪。
和小三生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关于这个问题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在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和小三生孩子则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的,如果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你虽然与他人同居且生有小孩,但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只是在外面偷偷摸摸地同居,或者临时姘居,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
1、如果丈夫与第三者长期稳定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事实婚姻,丈夫构成重婚罪,第三者明知丈夫存在婚姻关系仍然与其保持事实婚姻关系的,构成重婚罪。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以重婚罪起诉丈夫或者丈夫与第三者。应当注意的是,无论
和小三生孩子不算重婚。只有有下列两种情形的,才构成重婚: 1.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构成重婚的,如果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