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生效判决决定败诉方为哪一方当事人,从而决定诉讼的费用的承担方。因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
原告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在不同情况下由不同主体承担。具体如下: 1、民事案件撤诉受理费交纳办法: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2、行政案件撤诉受理费交纳办法: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
可以提出被告承担。但是,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判决的,胜诉方不一定无过错,败诉方不一定负主要责任,因此由人民法院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诉讼实践中,经常是这样
诉讼费用的负担:(一)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
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或者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确定承担的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2、男女双方对离婚诉讼费能达成约定的,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负担诉讼费,也可以约定双方各自负担一部分的
异地起诉路费,通常需要自己来承担。但是诉讼费可以让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具体承担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费用一般会让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