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 可以酌情多分配的情况: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征地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总结起来,以下问题要十分注意。1、补偿没谈好千万不要轻易签字,否则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补偿不合适,维权难度就很大了。 2、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的资格。也就是搞清楚您跟谁签订的拆迁
公租房可以进行买卖,但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交易。 1、杭州公租房买卖政策中,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
股东虚假出资的对外民事责任有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虚假出资的表现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没有转让财产的所有权等。
涉及仲裁的民事裁定,分以下情形申诉:裁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可以上诉;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
1、双方存在同居关系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男方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2、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解除了婚约,则赠与解除的条件成立,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同居关系解除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财产。若协议不成,个人财产不分割,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的,同居期间财产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同居期间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
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 1、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公司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1、祖宅。在农村祖上传下来的房屋,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但其房屋的合法性是无异议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因房屋在农村,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法律规定并未完善,对于农村宅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