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男方证明以下内容争取子女抚养权更有利: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几种特殊情形。十周岁以上子女,要考虑子女意见。关键是3到9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这也是在司法实践中弹性最大的一点。其考虑的因素也是
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男方争取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的,如能证明女方有以下情形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孩子属于哺乳期的,男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索要孩子抚养权。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由男方抚养。协商不一致的,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男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也有可能会判给男方抚养。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都是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 1、当事人可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对孩子有过犯罪或不轨行为,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健康,孩子不适合跟对方生活在一起的; 2、当事人可证明自己比对方更有经济能力,有稳定的工作,自己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孩子也愿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1、双方取证的基本条件; 2、双方父母取证的基本条件; 3、儿童生活环境取证; 4、孩子的意见很重要; 5、考虑法官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
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举证。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1、证明自己的综合条件优于对方,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2、自己可以证明自己有多陪伴孩子,孩子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3、如果对方存在赌博等恶习的,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恶习,孩子随其生活会不利于成长。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首先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认真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便争得孩子的抚养权。 具体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正确孩子的抚养权: 一、出示医疗机构出具自己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二、出具子女长时
一般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