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
民事案件原告死亡法院的处理是:中止诉讼,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终结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诉讼应当中止。
法院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法院审判流程具体如下: 1、法院依法审查案件; 2、决定开庭审判,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开庭; 4、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物证; 5、休庭调查; 6、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7、判决。
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
(1)回避制度。即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他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的法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有权提出申请回避;上述人员,如果认为自己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需要回避时,也应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如下: 1、第一审刑事案件: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2、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具体是指三名以上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