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以下情况可以撤案: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
刑事诉讼法中证人的条件: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并且能够正确表达、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人。而对于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担任证人。
刑事诉讼法第82条赋予了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进行先行拘留的权利,其中所谓现行犯是指犯罪嫌疑人在预备实施犯罪行为或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被发现的,而重大嫌疑犯是指为被害人或其他目击证人所指认的犯罪嫌疑人,或是在其住处或身边发现有能够证明其犯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假释的条件,但刑法规定了假释的条件,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 2、认为有犯罪事实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刑事诉讼法2019年并没有修订,最新一般的刑事诉讼法是2018年修订的,即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的第三次修正,其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或删改了一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起刑事抗诉: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而判有罪的; 3、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4、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
1、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依照法律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一)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二)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三)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