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股权执行的过程如下: 1、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冻结或扣押被执行人的股权; 2、人民法院决定转让股权后,应当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确定被执行股权的转让价格。协商不成的,应当组织评估股权的价值,并作出评估结论; 3、通过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
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定情形包括:有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存在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行为等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份合作协议该写以下几点: 1、股东资格,因为所有股东都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投资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非货币出资的,应当明确对方是否有权处分;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
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在最近三年内,该公司有有连续盈利的记录; (二)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三)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股份公司设立的其他条件。
股份公司可以根据便于进行市场融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原则来选择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上市。
要执行债务人的股份,需要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在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未按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债务人的股份的强制措施。
股份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才有效: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