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合伙人退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
合伙人可以退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
合伙人退伙时可以采取退还货币或者退还实物的方式退还其财产份额。合伙人退伙应当进行结算,退伙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相应扣减其赔偿的数额。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首先,合伙人退伙的法定情形如下: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
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以及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全部都是普通合伙人。
所谓合伙人的当然退伙,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客观的情况的发生导致无法继续合伙而退伙。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没有生命特征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2、合伙人资金长期不足,不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的; 3、合伙人受到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束,丧失合伙人资格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5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6个人丧失偿债能力;7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之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赢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赢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
普通合伙人的退伙方式有: 1、协议退伙; 2、声明退伙; 3、法定退伙; 4、除名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合伙人退伙的结算方式如下: 1、合伙人退伙的时候要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分出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有过错的,在分出财产的时候应该扣除应当赔偿的金额;合伙企业有债务的,退伙人在退伙的时候应该承担共同清算债务的责任,然后再分出理应的财产。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