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
有以下几个情况: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一般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然后起诉的;可以特赦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撤回告诉或未告诉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仲裁员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必须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仲裁员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必须回避: 1、仲裁员是所要处理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仲裁员与案件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 3、仲裁员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一定关系,对案件的公证审理会造成影响。 4、事先对需要处理的案件提供过相
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一、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
在刑事诉讼的法定情形之下需要进行回避的主体包括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回避的情形则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的决定如下: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2、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3、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二、刑事诉讼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是延续至今的对罪犯最严厉的刑罚,也被称为极刑、处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
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的情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1、过失犯罪。 2、刑法总则规定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 3、刑法分则各罪中刚达到犯罪起点的。 4、由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 5、符合刑事政策的。
无期徒刑的几种情况: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 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法律概念为审判、检察、侦查人员等由于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的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不能参加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