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是这样确定的:1、刑事案件一般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2、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的适宜,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其中犯罪地是包括犯罪行为的预备地、犯罪行为实行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都
刑事立案管辖的原则主要有: 1、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 2、符合法律规定的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 3、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 5、分工明确,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是这样确定的: 1、刑事案件一般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的适宜,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其中犯罪地是包括犯罪行为的预备地、犯罪行为实行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上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准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方,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继续的,可以由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对象被侵害、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让地、
刑事自诉案件一审管辖法院的规定是: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诉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
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先行立案、明确后再移送或者指定。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产生指定管辖的情况有:管辖区域的界限不明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动;
刑事诉讼确定管辖法院的方式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