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但是不能采取裁员或者无过错辞退的方式。采取上述方式的就属于违法解约,需要向职工支付赔偿金。但不采取方式,采取与职工协商一致等方式是可行的。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律里面有规定,孕妇期间有产假,所在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
用人单位可以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孕期女职工可以自主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除女职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一般不能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一般不得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与女职工解约。当女职工具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时,单位才可以依法单方面与其解约。
女职工怀孕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形除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