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特点有: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 2、没有原告和被告;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特别;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7、免交诉讼费用。
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统称特别程序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也不存在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
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的案件种类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
具有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
特别程序有以下特点: 1、实行一审终审。即判决、裁定一经作出,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 2、独任审判。即由一名审判员审理案件,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疑难案件除外。 3、管辖的法院是基层法
民事诉讼,除了依照法律规定得减免诉讼费用的以外,都是要收费的,不管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还是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等等。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民事诉讼程序,一般有以下的5个步骤:1、起诉方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2、起诉状准备好后,起诉方需要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审核收到的资料和证件,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立案通知书。起诉方需要到立案庭预交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可撤销合同有下面三点特点: 第一,可撤销合同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就是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当事人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签订合同,而非自愿,比如受到胁迫欺诈、由于重大误解或者乘人之危而被迫签订合同,这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