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犯罪预备是犯罪过程中的一种阶段性时间点,属于犯罪过程的一种,具体而言指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状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状态。而对于犯罪预备的认定,刑法上对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伤害,但希望或放任这一事件,从而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观心理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点: 1
犯罪记录也称为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如果单纯从“犯罪记录”的字面来理解。那么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不应该认为是“记录”。法院才是是否“犯罪”的唯一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行为。中止犯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会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的则减轻处罚。特征如下: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 1、在犯罪准备阶段或者在行为实施结束前自动放弃犯罪; 2、在行为实施结束时,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中止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式,是指行为
犯罪预备,是指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状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状态。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愿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在犯罪过程中是指从犯罪准备到犯罪完成的全过程。包括犯罪的准备、发起、实施和行为,追逃之前的结果。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阻止犯罪发生的,是
共同犯罪的概念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计算机犯罪指的是行为人依计算机的特点而故意或过失地利用计算机为工具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以暴力毁坏他人正在依计算机特点使用中的计算机及其设备,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计算机犯罪的分类:窃用计算机服务类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破坏计算机罪、
犯罪未遂名词解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