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执行的流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3、城乡规划部门组织人员对违章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措施。
一、各管理科室管理员在税收征管中发现需强制执行的情况,填写《工作联系单》; 二、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立即在CTAIS中做好《扣缴税款通知书》; 三、扣押查封过期限后,纳税人仍然未如期缴纳税款,由相关人员做《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 四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
强制执行股权的程序有: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通知股份企业对被执行股东的股权限期先作为内部转让处理,如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指定受让人等,必要时,执行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法院接到申
报告批准;2人以上实施;出示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告知理由、依据、权利和救济途径;听取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等。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在实施前先向负责人报批;然后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并通知当事人到场;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最后依法制作现场笔录。
强制执行的程序是首先执行庭对执行申请审查立案;通知被申请方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
强制执行后的程序如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当事人必须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拒绝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当事人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从裁定送达当天开始计算,十日内向上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