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缓刑期间工资待遇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未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
一、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 二、《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有。孕妇与胎儿的生命健康权,我国法律规定,怀孕期的妇女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
女职工孕期待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3.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一、工伤休养期间工资待遇: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3、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我国对于怀孕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对怀孕期女职工实施特殊保护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可见,就算是您的工作岗位调整,也不应该降低您的工资待遇,当然经你本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
职工在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下:属于病假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属于事假,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属于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