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应根据下列规则予以判刑: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行为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该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最多处以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此行为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处十万元上一百万元以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