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无效。如果合同无效,那么合同一开始即为无效。自始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不涉及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自然无效。
合同解除之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还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合同条款不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但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继续有效。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整个合同还有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无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收取定金的一方要退还定金。因合同无效造成一方损失的,另一方要赔偿损失。
借款合同中下列条款是无效的: 一、提供借款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 二、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三、约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其法律后果主要有:返还借款,出借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赔偿损失,由于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
无效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虚假; 2、当事人没有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
1、借款合同违法《民法典》关于利率的规定。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
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