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包括八种,分别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后,这些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对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法律规定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规则是: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当中的举证原则是被告负举证责任,并兼顾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因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都是具有某种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主要包括: 1、最佳证据规则; 2、口供补强原则; 3、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4、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有: 1、新证据: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2、提供新证据的时间,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
首先我国证据的概念得到了更新,将证据的概念更新为用于对相关案件进行证明的资料。并明确了实体性规则以及程序性规则的具体意义,将我国的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进行了清晰的划分。其次将刑事调查中的举证责任进行规定,明确了三种刑事案件中的责任分担类型。强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1、审判机关取证规则。 2、最佳证据规则。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4、口供补强规则。 5、证人作证规则。 6、认证规则。 《刑事诉讼法》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
一、新刑诉法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1、修改了证据的概念。旧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2、调整了证据的种类。在旧法规定七种法定证据种类的基础上,新法将旧法的“鉴定结论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1、审判机关取证规则。 2、最佳证据规则。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4、口供补强规则。 5、证人作证规则。 6、认证规则。 《刑事诉讼法》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下列事项
我国目前的行政证据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