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1、放火罪是没有附加刑的,放火罪的处罚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而附加刑是属于财产刑。 2、行为人实施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行为,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然处三年以
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即达到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或严重后果的,就既遂。
中国新刑法放火罪既遂的判刑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罪的判刑处罚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罪既遂惩罚如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我国对于纵火罪放火罪区别和量刑有如下规定: 1、放火爆炸与投毒行为,均属于严重危害他人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刑法中,属于已满14周岁以上的人均可以构成的罪名。行为人分为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故意的
放火罪的刑事责任: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放火罪而言,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点火的行为,从被点物开始独立燃烧时即构成犯罪的既遂,若是行为人在用火柴点火时,火被风吹灭,行为人被抓住则是犯罪未遂,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危险犯有既遂与未遂之分,其标准在于危险状态是否达
放火罪在法律上的定义,一般是指犯罪人故意纵火焚烧公有或私有的财物,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被法院认定犯罪人是犯放火罪,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一般人民法院会依据刑法条例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为犯罪人纵火导致有人员重伤、或
故意纵火的,涉嫌放火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是由《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的。根据该条款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