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婚姻无效夫妻间不存在继承权,但是非婚生子女仍存在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无效婚姻不存在继承权。但是由无效婚姻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
如果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则配偶之间无相互继承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的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如果婚姻确定无效之后,是自始无效,即一开始就没有该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配偶。
继承法上,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然就不是合法婚姻,而且自始无效。此情形下,是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处理。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作为非婚生子女依然享有继承权。
无效的婚姻即不受法律保护或者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既然婚姻无效,那么其配偶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婚姻有效为基础的。根据我国法律,第一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权是按顺序来的,既然配
无效婚姻遗产没有继承权。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是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
无效婚姻遗产没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无效的婚姻自始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无效婚姻的男女双方不可以互相继承遗产,除非是双方当事人立有遗嘱指定让对方继承自己的财产,否则二人都不可能以法定继承的
无效婚姻生的孩子有继承权。没有法定婚姻关系所生子女即非婚子女,非婚子女具有法定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也就没有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利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
无效婚姻所生育的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虽然无效婚姻只是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所生的子女与被继承人是具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具有继承权的子女的范围。
婚姻无效的情况下,夫妻间不存在继承权,但是非婚生子女仍存在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无效婚姻不存在继承权。但是由无效婚姻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无效婚姻的规定,如果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则配偶之间无相互继承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的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如果婚姻确定无效之后,是自始无效,即一开
如果与继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子是有继承权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拟制血亲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