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未出生的
关于房产的遗嘱不需要公证,不作强制要求。遗嘱继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继承者应当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的规定,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正、更正或者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因此,如果遗产继承公证书没有《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规定的可补
遗产公证处公证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请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处不可以立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亲自拟定,公证处只负责对遗嘱的法律效力进行公证,没有权利拟定遗
不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按照“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
遗产公证处公证流程: 1、到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带齐遗产的产权所有权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3、由公证机关按照程序进行公证。
遗产公证手续不可以在法院办理,遗产公证依法由公证机构办理,人民法院并没有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的职权和责任,当事人要办理遗产公证的应当带齐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清单和相关产权证明到公证处办理。
遗赠房产不一定需要公证,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产公证处公证流程: 1、申请。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点或事实发生地点向公证人申请认证。 2、受理。如果满足公证要求,公证人将接受公证申请。 3、审查。公证处接受公证请求后,需要根据认证规则对不同的认证项目
可以。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
没有遗嘱,但遗产继承也可以申请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