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公司如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也有自己经营和管理的财产,就可以独立成为被告并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但
分公司,一般是不可以入股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资产属于总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因此一般不能入股,投资人只能向总公司投资入股。
分公司可以简易注销。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
可以。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其民事责任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的。债务人起诉总公司的,可以将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判决分公司履行债务,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分公司可以转让债权。债权转移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使其产生效力。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
分公司合同付款是可以的。分公司签订合同付款的前提是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从事民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独立支付款项。如果分公司是合同的签署人,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可以用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则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司监事人是公司股东就有股份,但公司监事不一定必须是股东。我国《公司法》不仅规定了监事会制度,而且给予监事会很高的地位,将监事会定位为代表股东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经营行为的一个公司内部权力组织。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但一般要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因为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
分公司是不可以做股权变更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股权是投资回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