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是属于担保合同之一,质押合同是由出质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为标的物,为债务担保的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对于被保险人来说,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支付的保险费,但也能没有利益。对于保险人来说,支付的保险费远大于收取的保险费,但也能只收取保险费而不承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
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
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
主合同和补充合同不需要单独验收。验收时间和验收内容由两份合同相互补充,即补充合同只是补充。改进主合同的不足是增加的条款。没有主合同,补充合同就不能独立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在出现解除事由时有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如果目标无法实现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的,可以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主合同不生效保证合同同样不生效。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
主合同义务未履行保证合同成立的。但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若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能够独立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恶意串通合同是指双方非法串通,共同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法律
主合同义务未履行保证合同成立。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续订书能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