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对于高空坠物案件,受害人可以起诉整栋楼。此时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应由楼上住户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责任这样划分:一般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关于高空坠物砸死人,能找到抛物的人的,由抛物的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的抛物的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的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
施工过程中高空坠物导致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装修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的界定: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的划分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对于故意高空坠物的行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责任的划分:发生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工地高空坠物责任划分:能够找到具体侵权责任人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或者
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划分: 1、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建筑物的使用者、所有者、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