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0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讨债:1.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2.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缺席判决。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欠款不还的人跑了,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债权人要起诉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在起诉时提交其身份信息即可。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3、在《民法典》中,在债务人恶意
欠债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 一、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债务人不见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讨债。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债权人不能在自己当地提起诉讼,只能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二)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欠条找不到了可以通过其它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如果对方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仍不还钱的,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和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诉债款;或者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对于这种下落不明的,找不到的被告的情况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般情况下为3个月,当公告时间一到,无论对方是否真实收到通知,法庭都会默认其已经收到出庭通知。庭审过程中缺席,债权人主张的债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