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申请破产程序中止如下:人民法院受理部分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后,有时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集团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批准生效后,破产程序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暂停;
破产申请中止审理的条件是: 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 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破产程序的终结,可能意味着破产程序预期目标的实现,也可能意味着预期目标的不能实现
破产和解是不可以中止破产的,因为破产和解只能在法院宣告破产前申请。此时并未进入破产程序,更不用说中止。法院宣告破产后,不能申请破产和解,也不能申请破产重整。
一般破产清算是没有中止的,但是存在破产和解的情形。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和解程序的进行可能产生如下后果: (1)和解整顿期间届满,债权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到期债务的,宣告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同时宣告已经开始的破产程序相应
对于刑事程序的案件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可以直接终止民事程序,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一般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况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等。
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是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所有权是国家的财产以及工会财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财产不能用于偿还债务。
公司破产程序中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效力及于公司,仲裁由清算组参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一定要在合同中载明。只能约定仲裁或者是诉讼,不能有两种争议解决方式。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如下: 1、公司出现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形,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人民法院通知债务人; 3、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受理; 4、如裁定受理,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