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劳务出资,是指股东以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劳务作为出资取得股东身份。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所以说,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劳务出资是指股东以精神上或身体上的劳务作为出资取得股东身份。由于劳务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便独立转让,加之评估上的随意与不确定,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然扩大了投资人出资的各类,但是仍然规定投资人除货币外只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贪污转让的非货币
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的,可以出资劳务。合伙人可以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也可以出资劳务。但有限合伙人不得出资劳务。
看情况。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劳务出资,是指股东以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劳务作为出资取得股东身份。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
根据我过《合伙企业发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作为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劳务出资不能直观的体现企业的资产,企业一旦出现风险或是终止,其他出资人利益将会收到很大的损失,而劳务出资人合伙人的利益损失却很小
设立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由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承担的债务是有区别的。首先,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该企业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无法上市,而有限合伙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具体来说,我国的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而且法律明文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故有限合伙企业是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