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责任。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意思是: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①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 ②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 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2.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3.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4.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 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动产质押合同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动产为债权担保的书面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价格优先受偿出售动产。动产质押合同的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动产质押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出质人和质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
履行地不明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为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权利;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
合同无法履行情形有四种,分别是: 1、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2、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3、已被政府征收;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的共同点就是合同失去意义,即使继续履行,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小黄牛合同,5天后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