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从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诉讼期限是六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中罚款延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因为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所以行政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的期限,也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的延期缴纳期限,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合理地决定。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但是对于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其追究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一般有二年。如果行政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或举报的,则不再进行行政处罚;但是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诉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行政机关在二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再予以追究;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再追究。
不服行政处罚的起诉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被处罚人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在上诉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申请复议后,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则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一般是九十日内,从行政机关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机关依法应作出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处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具体期限:当场缴纳,或者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而银行应当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三个月。如果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予以执行。
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则在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则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如果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行为侵权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对申请时效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