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办理结婚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想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要求的是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的是有效护照,外国人要求的是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第二,双方没有配偶和没有直系或三代内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需要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公证
办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证明; (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如果是离婚的要带上离婚证; 4、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有:当事人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等。
1、带上户口和身份证,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本必须有关于整个家庭的信息,并且里面的印章和文字清晰有效。 2、需要将单一证书的原件和两者之间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原始证明带到民政局。 3、如果再婚人员需要持有特别证明书-离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解散证明书
领结婚证时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对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而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带的材料包括: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
婚姻登记都需要准备以下证件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