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程序是先接受案件,进行审查,再由本侦查部门进行初查,如果不属于检察院侦查范围的,移送到有关机关。如果有犯罪事实,需要制作立案报告书,再进行详细侦查。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二)渎职犯罪案件;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
在侦查期间,若公安机关没有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有规定,一般不能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交通事故到了检察院一般三个月的时间可以结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若是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1、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 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