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股份制企业股东的责任有: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
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股东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怠于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灭失无法清算等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
对于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如果没有对破坏的家庭中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小三的责任的。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婚姻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但同样要求第三者负法律责任是没有依据的,也不会得到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但当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等行为时股东则需要对
股份制企业法人应承担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和民事诉讼的义务。如法人的行为在应当授予的权利范围外,法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企业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其他担任何责任。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利益或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
出资瑕疵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债权人和担保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 5.违约责任。
1、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
企业法人要承担以下责任: 1、对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以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企业法人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企业法人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偷税漏税要付以下责任: 1、行政责任,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 2、刑事责任,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