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的债务,但在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债务。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属于营利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人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申请破产清算。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以分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
分公司需要承担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都受总公司管辖,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由总公司承担其民事责任,所以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应当承担。
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立
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能用子公司的资产来清偿母公司的债务,但对于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和股权收入,是可以作为执行标的。
子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是否承担,视情况而定: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受民事责任,母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外债也不需承担; (2)如果母公司出现出资不到位或者母子公司有约定母公司要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母公司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外
母公司的债权债务子公司不需要承担。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两者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两者都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且不用对彼此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因此对于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没有义务承担的。但是如果母公司现有财产不足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比如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
一、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吗 分公司的债务能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
退股后只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公司债务。但需注意,退股需要签订退股协议,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向退股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