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1、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主体为物权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为占有人,二者有时并不同一。 2、基础不同:物权请求权的基础为所有权或者他物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为事实上的占有。
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是债权请求权。不当得利使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享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
物权请求权实际上就是对侵害物权的人一种法律上的约束,是保护物权的法律制度。如果物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不管是双方谁的过错,物权人可以要求相对人归还物品、恢复原状等等。
1、两者的区别是: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即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2、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即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务关系,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公权力非法侵犯私权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根据私权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违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债权请求权
就买卖双方而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本身是一个物权行为,不受诉讼时效规制。房屋买卖行为的整个过程中既有物权行为也有债权行为。
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其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两种不同方法,二者
物权请求权不是债权。 物权请求权是指,当物权人的所有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侵害人实施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行为。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
无被动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但债权属于请求权。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债权和物权有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世权; 第二,权利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是否存在追及效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