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心态; 3、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因为自身的严重不负责任,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对应该被检疫的物品没有进行检疫,或者出现延误检疫出证和错误出证等情况,导致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分子,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量刑:致一般来说,如果是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的行为。
行为人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属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量刑为对涉嫌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法律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具体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因为自身严重的不负责任,从而导致国家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会被法院判处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的判刑是:行为人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属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主要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要件必须是出于过失; 3、客观要件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客体要件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