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主合同与从合同条款不一样的时候,可以依据主合同的条款,对从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正,在去法院进行起诉。一般都是以主合同为主要。合同是可以分为主合同、从合同,根据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所谓主合同指的就是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就可以单独存在的合同。从合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处理的标准: 一、以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协议为准。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时: 1、应首先考虑冲突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其中一项冲突条款因违法无效的,以另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为准; 3、例如,当主合同约定发生争
主合同与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一般情况下以主合同为准。需要补正的,可以对从合同的条款进行补正。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附加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附加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附加合同,这是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的基本关系。附加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附条件合同通常是在合同中特意拟定一定的条件,并且合同是否生效则取决于该条件是否能够达成,要注意的的是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必须是将来会发生且合法的事实,并且这个事实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但若是这个事实的发生可能性为零,则该附条件合同是无效的。根据
赠与合同能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是有偿合同。附条件赠与是指赠与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有偿合同是指合同一方享有约定的权利,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附条件合同的意思是: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条件,把条件的成就(发生或出现)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主合同和从合同不一致的处理方法: 1、当主合同与从合同条款不一致时,可以根据主合同条款对从合同条款进行纠正; 2、在法院起诉,一般以主合同为准; 3、根据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合同可以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就可以独
一般“争议解决条款”具有其一定的独立性,不能协商选择的话,有约定仲裁的,仲裁优先。一般情况下,主合同与从合同文本中均有约定争议解决办法,如果主合同与从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不一致,就可能形成冲突。 第一种冲突类型,虽然主合同与从合同均约定通
一般“争议解决条款”具有其一定的独立性,不能协商选择的话,有约定仲裁的,仲裁优先。第一种冲突类型,如果主合同与从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的约定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第二种冲突类型,主合同与从合同中,部分合同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
如果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可以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协议为准。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时,应首先考虑冲突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中一个冲突条款因违法无效的,以另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为准。例如,当主合同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仲裁机构管辖,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