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证件应当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宅基地本身是不能继承的,能继承的只有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
农村宅基地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申请; 2、提交申请书等其它要求提交的材料; 3、审核通过并经过现场勘验后,符合条件的,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
农村宅基地去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证。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
农村宅基地过户应当去管辖范围内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在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第一步、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