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公司可以代持个人的股份,隐名股东应当按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将股权的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
一般情况下,转让方无任何过错,协议规定的解除条件也未达成的,则受让方一般不得请求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法定解除事由出现,转让方过错导致合同根本违约(例如,不办理登记)的,受让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就相应损失,请求赔偿。
公司股权转让不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转让股权只是将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须符合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的管辖权,一般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管辖权属于其约定的法院。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转让股权,但是转让时必须符合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有限公司退股了以后,是可以不办理股权转让的。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法定退股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股权。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然人股东可以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依法进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章程能限制股东转让股权。股东可以互相转让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具有优先购买权。但章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有限责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能够转让,但是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股权可以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代持是指隐名股东实际对公司股权进行出资,享有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权利,但是明面上由显名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股权代持一般都要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显名股东代为持有隐名股东的股权,但是出资、投资权益以及股份分红由隐名股东享有。